
市委书记刘有明讲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领导小组组长梁日端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11月17日,崇左市委召开市县巡察工作会议暨第一轮巡察工作培训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区市县党委巡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市委2016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市委书记刘有明出席会议并强调,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全面推进我市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市、县巡察一盘棋工作格局,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向深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梁日端主持会议。
刘有明指出,巡察工作是中央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巩固发展崇左良好政治生态具有深远战略意义和紧迫现实意义。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发展崇左良好政治生态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和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巩固拓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迫切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巡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的要求上来,坚决贯彻,认真抓好落实。
刘有明要求,要开拓创新,扎实有效推进全市巡察工作。一是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努力做到“三个明确”、“三个完善”,即明确巡察工作整体指向、明确巡察对象、明确巡察任务,完善巡察机构、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布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 ,突出巡察重点。结合基层党组织实际,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突出“短、平、快”的节奏,“准、稳、实”的效果,着力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部署,干部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五个方面发现问题。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灵活采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走访调研、明察暗访等有效方式进行巡察,同时,积极探索切合基层实际的新手段新办法。四是用好巡察成果,形成有力震慑。以巡察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促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推动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通过巡察,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刘有明强调,要压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压实巡察组的监督责任,压实协同部门的配合责任,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刘有明特别强调,巡察工作敏感度高、社会关注高。巡察期间,巡察组要坚决杜绝“情面网”“关系网”“说情风”,保证巡察工作不受人为因素干扰。要敢于“亮剑”,不为利益所动,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困,一把尺子量到底,有什么问题就查什么问题,让巡察工作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检验。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诚实接受巡察,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逐项解决,逐一销号,确保巡察成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蓝晓,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各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第一轮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被巡察单位以外的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市委巡察办、参加第一轮巡察工作的全体成员以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会后,紧接着开展了第一轮巡察工作培训会,市纪委副书记农进勇在培训会上做工作部署,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韦金峰为市委巡察办全体成员以及市委第一巡察工作的全体成员作专题培训。我市第一轮巡察将于本月中旬至12月底开展,根据“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组合”原则成立的6个巡察组将分别进驻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水库移民局、市糖业办、市粮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农机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复退军人医院等12个单位开展巡察,12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均列入巡察对象,巡查内容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部署、干部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

召开第一轮巡察工作培训会。(黎卫日 刘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