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崇左市按照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要求,强化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将大新县作为试点,把纪检组织向村级延伸,创新建立了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取得明显成效,并于2012年作为纪检组织建设先进经验在全市推广。村级纪检监督小组延伸监督探头,积极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惠农惠民政策,及时向县(市、区)纪委、乡镇纪委提供涉农领域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线索,进一步强化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监督,有力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廉政宣传员”作用。村级纪检监督小组成员或在茶余饭后,或在田间地头,随时随地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方针政策等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群众了解时事政治,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协助各级纪委发放《惠农补贴政策汇编》10万多册,惠农告知书7万多份,深入实施惠农政策“五级告知”制度,有效解决惠农政策落实到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作用。发挥来源于群众、根植于群众优势,及时发现、收集、上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助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夯实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基础。
三是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员”作用。强化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对扶贫、低保、危旧房改造等惠农政策落实和各项补贴发放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村屯民主决策公平、公开、公正;对村屯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效遏制基层干部大操大办宴席、铺张浪费等问题;把村财乡管向屯级延伸,在已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的基础上,村级纪检监督小组负责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签字,规范了村屯集体资产处置程序,有效地杜绝了基层干部在资产处置、资源上的腐败行为,维护了群众和集体利益,推动农村进一步形成稳定、和谐的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