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责任担当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访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继平
“市院和基层院党组的负责同志及各部门‘一把手’,一定要牢记自己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命,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这是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继平在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在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又重申了这一要求。黄继平认为,只有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高度,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常态,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在行动上,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才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实效促进严格公正司法,为崇左奋力推进“两加”“两成”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谈起主体责任,黄继平说,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责任,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创造性地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要论断,这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检察机关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又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国家整个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中,检察机关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过去一年,作为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自己牢记使命,自觉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延伸和落实到哪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和要求,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检察队伍形象和执法司法公信力有了新提升,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崇左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是全区检察机关第一家获此殊荣的检察院,在全区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以95.75分蝉联全区检察机关市级院和崇左市政法部门第一。
如何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黄继平表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按照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守责任担当,以“三强化一坚决”举措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一要强化从严治检不放松。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刻认识我党强力反腐败的目的,始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高度警觉,两级检察院党组成员及各检察院内设部门“一把手”,要牢记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依规治检,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二要强化责任意识不懈怠。两级检察院党组要狠抓责任落实和检查考核,防止责任主体越向下越弱化、层层递减,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要牢记职责使命和主责主业,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闻不问、只做表面文章,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挠调查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分清责任,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对出现严重腐败案件的,按照“一案双查”制度,既查处本人,也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三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不含糊。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才能有权不“任性”。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始终严明纪律红线、守住公正司法底线。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遵守纪律没有特权。
谈到作风建设,黄继平表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以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驰而不息地加强作风建设。检察机关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凡是违反纪律禁令的,无一例外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要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行为,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纯洁检察人员生活社交圈。要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坚决反对整治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持续整治各种"隐形"和"变种"问题,把依法治检、消除特权的思想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自身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做到在检察机关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没有盲区。要加大对司法办案一线和领导干部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敢于亮剑,要横下一条心,以上率下,着力改变存在的"差不多先生""正在做先生",营造"人人认真工作、个个想到担当"的良好氛围,使检察人员自觉养成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品质。
黄继平表示,是否自觉接受监督,是衡量各级领导干部是否真心实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试金石,全市两级检察院一把手、内设部门一把手要自觉接受监督。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自觉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善于在监督下工作。要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经权和管理权,进一步明确权力的内容、边界、行使方式和程序等,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正确用权、廉洁用权。要加强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廉洁自律要求,切实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及检察长的监督。要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向社会曝光,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及时通报,深刻剖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本报记者 黄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