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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派出所理应“有主”

来源:天等纪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11 10:16:26 分享按钮

桑林峰 王鑫

  单位没领导,工作没上级,这样的境遇可想而知。
  
  现实生活中,却就有这么一个“无主”单位——泸州火车站派出所。这个派出所有办公场所、有警察,实质上却是没有“派出机关”的派出所。因此,发生重大案件后,无法进行有效打击。10年来,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动。
  
  一个执法单位,缘何有如此匪夷所思的罕见境遇?这里面,有上级机关行政不作为的原因。在没有完成对泸州站派出所管辖权移交的情况下,重庆铁路公安处就放弃了对泸州火车站派出所的管理。同时,应该接受的四川省地方铁路公安处却“该接不接”。
  
  如果说行政不作为是直接原因的话,那么对基层问题考虑不周的改革则是深层次的原因。铁路公安机关及铁路系统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但是,泸州站派出所却没有机会参与这些改革。
  
  改革要关注大局,也要维护基层合法利益。评价一项改革是好是坏,不仅看大环境,还要看小环境。小环境解决不好,大的方面改得再好,也终将是不完美的改革,甚至会影响改革成效。事实证明,任何一项成功的改革,都需要广纳民意、倾听民声、集中民智,都需要关注基层的利益、群众的诉求。在改革过程中,泸州站派出所人员多次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方案,但这些呼吁却石沉大海,没有实质性回应,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改革就是要敢于破解难题,敢于啃硬骨头,就是要下大力气解决好基层的揪心事、难办事。对于一个“无主”派出所来说,能让他们找到“主管”的这道难题也只能依靠改革来解决。至于造成这个问题的有关单位,不妨认真坐下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摒弃“一亩三分地”思维,彻底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运用改革的思维,拿出改革的魄力,制定改革的措施,给泸州站派出所找到“主管”,让他们履行好自己的职权。
  
  当然,一些改革不可避免会在局部出现小小失误。但发现失误后,不能无动于衷、任其发展。一个“无主”派出所,已经错过了分享改革成果的有利时机。对于相关责任人来说,只有改革的责任强些再强些,改革的力度大些再大些,才能弥补失误,让改革不留遗憾!
  
  

 
编辑: 梁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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