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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几点思考

来源: 崇左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04 11:01:06 分享按钮

  近年来,天等县一直把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重拳反腐,维护民利,以反腐败的良好成效取信于民。


  截止今年9月上旬,该县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1件,同比增长33%。其中自办案件29件,涉农涉民生案件26件;涉案人员41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8人,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涉案总金额达24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收缴违纪款74.9万元,清退给群众违纪款7.4万元。


  从查处的案件来看,多数集中在涉农涉民生领域,也就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我们查处的这些腐败问题,几乎都集中在危房改造、医疗卫生、民政低保、廉租住房、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有几个案件更是以窝案、串案的形式出现,涉案人员违纪手段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蓄意串通、合谋腐败、坑蒙拐骗、抽取好处等等。而这些腐败问题都有一个共性: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造成这些腐败问题的诱发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主要是:纪律规矩不硬,表现为部分干部宗旨淡化、思想动摇、贪欲横生,导致一些干部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不能自拨;监管督查不严,表现为对用权缺乏有效监督、对工作机制缺乏有效监督、上级缺乏有效监管,从而导致腐败问题滋生和蔓延;纪律审查不力,表现为一味查处所谓的大案要案,而对一些基层“苍蝇式”腐败问题发现不足、查处不力,甚至是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导致“小官大贪”、“基层塌方式腐败”问题层出不穷。


  那么如何加大纪律审查,集中力量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呢?如何预防和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呢?对策有三:


一、 加大纪律审查是治腐的有力保证


  惩治是最好的教育,也是最有力的预防。因此,必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增强震慑效应。


  (一)抓好问题线索排查


  注重把好“三个关口”(即“信访关、联动关、科技关”),注重开展“信访下乡”、建立基层农村“阳光诉求室”、张贴“信访告知牌”等信访活动,建立“定期清理线索,确定审查重点”联席“月会”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交流、线索共享和联系沟通,提级优化天等县纪检监察监控防控中心和干部廉情预警系统,畅通问题线索渠道,强化问题线索排查。近年来我县查处的卫生系统、国土系统和民政系统等大案要案,其案情线索多数都来自信访渠道。我们查处原东平乡教育站站长潘新私设“小金库”、贪污公款案,是与县检察院联动查办案件、共享问题线索的。至于今年年初我们查处的县国土局原副局长农星征地拆迁补偿腐败窝案,其问题线索则是通过我县“廉政微天等”这个“科技关”获取的。


  (二)把握纪律审查重点


  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减,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明确了纪律审查的重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这“三类人”。例如,针对我县驮堪乡这个“腐败多发区”,原包村工作队长赵少华在明知反腐势头不减的环境下,依然巧立名目收取群众危房改造“照相费”、顶风违纪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还群众以公道。


  (三)优化纪律审查策略


  在力求不动用一例“两规”的情况下,通过优化纪律审查策略,做到“四求”,推动依纪、安全、文明查办腐败问题,以纪律审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第一,整合“求全”。推行“两室两组九区全员”纪律审查模式。“两室”:就是纪检监察一室和纪检监察二室,具体负责纪律审查工作,由两名班子领导负责对接主管。两组:就是分两组纪律审查人员,一组负责查办县直单位案件,由纪检监察一室具体负责;另一组负责查办乡镇村屯干部,由纪检监察二室具体负责。“九区”:整合13个乡镇和34个单位纪检组的办案资源,形成9个办案协作区,统一调度人力,实行异地交叉办案。“全员”:就是委局干部全员办案机制。


  第二,初核“求稳”。一方面,稳扎稳打查线索;另一方面,认真稳妥找证据,为办成“铁案”找准“铁证”。在查办卫生、国土和民政系统案件中,如驮堪乡原副主任科员、民政助理李振森贪污案,把荷乡原民政助理黄红新贪污案,县国土局原副局长农星腐败窝案,很多“案中案”线索就是在初步核实中发现的。


  第三,突破“求巧”。纪律审查的过程就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巧用策略和方法,是有效突破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关键。 因此,要善于指挥调度,通过召开信访举报与纪律审查联系“月会”、办案碰头会,由分管案件的指挥员召集信访室和调查组成员进行分析讨论,选择最具主动性的突破口,并研究制订整体工作计划、具体预审方案和外围调查取证预案,做到有备无患。要善于凝聚智慧。要依靠集体智慧,通过推行“办案前碰头、办案中交流、办案后总结”的“三步走”模式,让调查组成员大胆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进行集体讨论,以确定策略和技巧。要善于谈话攻心。通过自己学、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办案人员学习掌握心理学知识。在查办案件实践中,要求全面捕捉谈话对象的心理特点,根据谈话情况,适时分析谈话对象所处的心理状态,调整谈话策略,从而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如农星征地拆迁补偿腐败窝案,就是“巧”攻心取得谈话的最佳效果的。


  第四,介入求“快”。一方面,在外围取证阶段,对任务进行分解分配,最大限度缩短取证时间。另一方面,采取审理提前介入的方式,尽快分析判断证据,从而找到完整的证据链。如,在查办县国土局副局长农星腐败窝案和驮堪乡人大副主席冯文辉危房改造受贿案等案件中,我们就是采取审理提前介入方式,有针对性地分析线索,顺藤摸瓜,从而尽快找到较为真实和完整的证据材料,最终一举突破。


  (四)注重直查快办速结


  要把纪律审查的新要求贯穿到线索处置、立案审查、纪律处分等各个环节。针对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在快查快结方面,对于反映一般问题的线索,可以采取简易办理程序,对反映笼统,或者是违纪事实简单,即使查清也只能给予批评教育或轻处分的,要及时通过谈话、函询、侧面核查等方式处置。同时涉及多个问题线索的,可对已经查清的问题先作出处理,如果将来又查实其他问题可再作处理,不等问题积累大了再去办理。如我们查办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副主任张朝阳在帮助群众代理保险理赔业务中截留群众财物的腐败问题,从张朝阳被举报到被查办、被处理,仅仅用去6小时,有人对此戏称:“天等6个小时拍下一只专叮群众保险金的‘苍蝇’”。


二、 加强思想教育是治本的关键所在


  纵观全县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干部自身素质差、缺乏自控能力造成的。因此,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道德操守和拒腐防变能力,显得尤为必要。


  一方面,要强化任前培训。在领导干部任职履新之前,必须抓好任前培训教育,有效运行“任前谈话”和“廉政承诺”两个重心环节,确保基层领导干部上任伊始能对党纪、国法有认知,知行止,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思想根源上杜绝贪腐的苗头和念头。


  另一方面,要落实常态化教育制度。基层领导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廉政水平提升,非一朝之功,必须建立常态化教育制度,定期依托“书记廉政党课进基层”、远程教育、群众听证评议会、年度述职述廉等活动开展培训学习,组织基层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利用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等,尤其是对基层干部的急功近利、想有作为的想法予以引导,要对症下药,因人施教,促其守法纪、讲规矩,自觉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从政治觉悟的角度来根除腐败的欲望,做到“身在群众身边、情满群众心间”。


三、 建立防腐机制是监督的有效保障


  当前,在防范和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上,不是缺少制度,而是对已“上墙”的制度,如何让基层干部、让群众共同“上心”的问题。


  一方面,要固化和激活已有的制度。对全县已实施的“三务公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党内监督”等系列制度予以完善。在落实“三务公开”制度时,重点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既要督促基层干部自觉公开、更要教育引导群众解决“想不想参与,会不会监督”的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民主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使公开制度成为防范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有力抓手。


  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和创监督问责机制。要强化监管督查,强化基层干部任期审计和项目责任审计、探索基层干部“严于用权”的有效制约、制衡机制。引导好群众监督,落实好舆论监督,把握好组织监督,实现信访举报、民意收集、舆论导向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通过缔结健全的制度体系,把基层领导干部的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使“权为民用”,使勤廉从政成为共识和风尚。(作者系天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编辑: 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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