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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贯彻“三严三实”中主动履职

来源: 中国廉政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09 09:19:57 分享按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最新总结,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干部作风来不得一丝一毫的“松”和“虚”,纪检监察干部应当主动站位,忠诚履职,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和纪律上,为“三严三实”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保证。
  
  要有担当意识。“三严三实”既是对几千年因循守旧、欺上瞒下等腐朽官场文化的挑战,也是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出现的好大喜功、虚报浮夸等不良风气的贬斥。“三严三实”是检验干部精神状态的试金石,最能反映一名干部的作风和做派。在新标杆面前,很多干部会感到不适应、有障碍,有的还会撞杆。维护标杆的权威,让标杆成为铁纪,让“三严三实”落地扎根,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离不开纪检监察干部的纠偏和纠错。“为官避事平生耻。”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向不良习惯和腐朽思想说不,坚决担负起维护“三严三实”的重任。
  
  要有“火眼金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会遇到新的问题,不严不实的现象会经常反弹并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有的还会变本加厉,对此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切不可被表面的、一时的成绩所迷惑。要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和群众一道研究“严”的措施,探讨“实”的办法。要练就过硬的本领,通过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科技手段,剥掉“松”和“虚”的画皮。要善于总结规律,根据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环境,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三严三实”的具体举措;根据干部年龄结构、岗位特点,研究防止作风上“松”和“虚”的办法。要把案件的警示作用、教育的说服作用、制度的约束作用、监督的威慑作用综合发挥出来,让形形色色的“松”和“虚”无处逃遁。
  
  要有“霹雳手段”。执纪不能有一丝懈怠。纪检监察干部是党性原则的坚定捍卫者,对“松”和“虚”的恶劣作风,要有嫉恶如仇的品格,有连根拔起的决心,有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劲。对一些干部的糊涂认识,要敢于理直气壮大喝一声,敢于瞪眼红脸,让他警醒过来。对一些干部的错误倾向,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该提醒的提醒、该报告的报告,不能和稀泥,当和事佬。对一些干部的违纪行为,要狠下心来严肃查办,敢于亮剑、敢于较量。对一些相因成习的痼疾,要敢于刮骨疗毒、涤荡污浊、革除弊端,不能怕惹事、怕麻烦,更不能对出现的突出问题熟视无睹、麻木不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要正人先正己。在作风和纪律问题上,纪检监察机关好比是水源地、是刻度盘,不允许受任何污染,必须慎之又慎,保持一方净土。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的监督,首先做到“三严三实”,走在前、作表率。王岐山强调“对自身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就是防止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把纪委当做保险箱,把自己置于法外之地。因此,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约束。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不严不实行为,要坚持小事大管、小案大查、小病大治,绝不纵容姑息。对那些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坚决调离,对问题突出的坚决处理,对害群之马坚决清除。(作者系河南省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编辑: 梁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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