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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三大载体”警示教育效果好

来源: 农基琛、邓雅丹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23 08:22:38 分享按钮

  近年来,天等县纪委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创新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剖析案情事实、开展廉政教育三个载体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效果良好。今年以来,该县通过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13次。

一、 宣布处分决定,震慑人心。凡是该县纪委监察局下达的处分决定,都坚持到被处分人所在的党支部或单位进行宣布。受处分人员在会上深刻检讨所犯错误,单位主要领导在会上作警示教育发言。通过现场警示教育,使发案单位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二、 剖析案情事实,发人深省。在宣布处分决定会议上,不仅对违纪行为的定性和量纪依据、受诫后果进行通报0,同时还要对案件的成因、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深入剖析案情,把“理”说到“心”里。注重从违纪人员个人检查中总结出其走向违纪违法道路的思想变化过程,找出违纪行为的个性和共性特征,让违纪人员切实受到触动,其他人产生共鸣和警醒,达到警诫效果。

三、 开展廉政教育,深入人心。在宣布处分决定结束后,该县向与会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增强勤政廉洁意识,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榜样。同时针对案发单位管理漏洞,提出加强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推动整改,强化预防。

 
编辑: 覃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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