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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五个一”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

来源: 赵善慧 李华军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14 17:35:27 分享按钮

  近年来,天等县纪委不断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约机制,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一评、一督、一线、一网、一卡),促使行政执法廉政监督工作日常化、具体化、透明化,杜绝在执法过程中的不廉洁和腐败行为,推动了各执法部门依法依规、“阳光透明”开展行政执法。

    “一评”,即民主评议量化行政执法行为。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百名股长活动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由县纪委纠风室、执法室和宣教室联合牵头,组织部分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乡党政机关干部、企业代表和老干部“清风使者”组成评议小组,在新闻媒体监督下,通过自查自纠、督查评议、问卷调查、评分定级及成果运用等措施,对各执法参评部门和干部进行评议测评。民主评议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评定优秀、满意和不满意等级,并实行奖优罚劣。同时,对评议时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及时反馈到相关单位,县纪委全程跟踪督导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今年以来,该县已组织3次专题民主评议,群众共反映问题和建议63条,相关单位均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
    “一督”,即:上下联动督查行政执法行为。“常规督查”,即:县纪委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督力度。县纪委出台了《天等县纪委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制度,对企业所在地的乡镇、村实行环境优化责任制,“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建立天等县纪委服务非公企业中心,指派纪检干部驻点联系帮扶企业,对企业实现“贴身服务”。对有关部门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重大治安问题、强行检查、违规收费罚款、强买强卖等情况,致使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进行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今年以来共对4个执法单位的具体负责人进行处理,对其“一把手”进行约谈。“社会督查”,即:依靠群众,实施有效监督。在全县10家规模以上企业聘请了廉政勤政监督员20名,对各职能部门入企检查收费事项,监督员有权查验相关手续,对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
    “一线”,即:开通热线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在县纪委开设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热线电话,全天候接受群众反映和投诉。今年上半年共受理电话举报23起,调查核实16起,及时督促整改12起,转请相关职能部门限期整改4起,热线回复率100%,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该县没有发生赴县外集体上访现象。
    “一网”,即:优化网络监控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大天等政府网和天等纪检网职能建设,优化天等县“阳光效能”网络评议版块这一有效平台,由县纪委监督员和网络管理员共同管理,对行政执法行为实行网络监督。网民可以直接登陆天等县“阳光效能”网络评议版块,对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终端管理人员对信息进行甄别、分类,并及时上报县纪委,由县纪委指派专人介入调查,一经核实,当即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据悉,今年以来,共接到网络举报投诉31件,调查核实23件,下发督办通知书23次,处理相关责任人11人。
    “一卡”,即:监督卡片跟进行政执法行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发放“个人名片”,即行政执法监督卡。该卡片由县纪委统一印制,卡片分两面,正面内容为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及执法证号、投诉及咨询方式;背面内容为监督内容,按七个“是否”来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即:是否提出不合理或与执法无关的要求;是否索取财、物、赞助费或低价购物;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是否占用行政相对人的产(商)品或交通、通信工具;是否参加行政相对人的宴请或营业性娱乐活动;是否按程序执法;是否有其他不廉洁行为,并在执法工作中公布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共发放行政执法监督卡达4500张,方便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编辑: 覃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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