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合力,强化责任担当。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制定印发《天等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统筹,聚焦4个方面21项治理重点,“清单式”对照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供销合作联社定期不定期会商,落实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研判自查自纠情况和问题,协同进行案件线索排查,通报重要工作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及时研判,形成工作合力。
截止目前,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自查自纠问题47个,提出整改措施70个,已完成整改29个。
营造氛围,拓宽线索渠道。县纪委监委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信访举报受理方式,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微”信访举报平台渠道,广泛接受群众反映举报,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全部进行初核。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审计+巡察”叠加效应,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开展了结线索“回头看”。
截止目前,收到信访举报件2件,目前正在初步核实中。
靶向发力,深化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N”工作模式。通过查阅申报项目材料、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会议纪要、会计账和记账凭证等资料,对全县供销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针对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主要领导调研督导、提醒约谈、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督促供销合作社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狠抓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截止目前,我县立案查处1起供销系统干部酒驾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