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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专项监督”风采】“清单式”推进天等供销系统专项治理

来源:天等县纪委监委 作者:黄媚 黄萧薏 发布时间:2021-12-14 18:57:18 分享按钮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紧盯政治建设、监督制约、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共21项内容制定“监督清单”,采取“清单式”检查,有效实现靶向监督,全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形成合力,强化责任担当。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制定印发《天等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统筹,聚焦4个方面21项治理重点,“清单式”对照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供销合作联社定期不定期会商,落实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研判自查自纠情况和问题,协同进行案件线索排查,通报重要工作信息,做到信息共享、密切配合、及时研判,形成工作合力。

       截止目前,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自查自纠问题47个,提出整改措施70个,已完成整改29个。

       营造氛围,拓宽线索渠道。县纪委监委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布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信访举报受理方式,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微”信访举报平台渠道,广泛接受群众反映举报,对具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全部进行初核。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室+审计+巡察”叠加效应,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开展了结线索“回头看”。

       截止目前,收到信访举报件2件,目前正在初步核实中。

       靶向发力,深化以案促改。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N”工作模式。通过查阅申报项目材料、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会议纪要、会计账和记账凭证等资料,对全县供销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针对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主要领导调研督导、提醒约谈、召开警示教育会等方式,督促供销合作社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狠抓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截止目前,我县立案查处1起供销系统干部酒驾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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