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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等县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天等纪检网 作者:潘帅江 发布时间:2018-09-14 14:28:25 分享按钮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6日至5月6日,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天等县进行了巡视。6月2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天等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我县政治建设存在虚化弱化、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力度还不够、扫黑除恶社会立体防控体系存在薄弱环节等4个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4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县委诚恳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坚持把问题整改的过程变为纠正错误、弥补短板、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不遮掩、不回避,积极主动、全面彻底地抓好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一)迅速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上来  反馈会后,县委第一时间行动,6月20日当天下午就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了初步梳理分解,落实县委办、县纪委及县委组织部等10个牵头单位,专项牵头负责巡视反馈问题整改。7月6日上午,县委召开第26次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整改方案。经过反复研究,制定了《中共天等县委员会关于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天等县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天办文〔2018〕32号),把我县需要整改的问题细化分解为15大项39小项137条整改任务措施,将任务分解到10个牵头单位及若干个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清单和整改任务表,实行整改任务清单管理,逐一明确了任务分工、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当天下午,县委召开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全县上下将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工作机遇来对待,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和市委刘有明书记的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认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自觉扛起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将巡视整改工作列为现阶段县委中心任务,构建起高效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天等县委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吴强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麦成柱同志和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潘滔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余县委常委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巡视整改办),设在县委办,由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农科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我们要求整改工作从县委常委会层面抓起,县委常委带头改起,从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县乡领导干部抓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县委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县领导归口认领的整改推进机制,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责任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县委书记吴强同志认真履行抓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带头认领责任,带头整改落实,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县委有关负责同志结合分管工作实际,主动认责领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的落实,坚决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各乡(镇)党委、县直各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整改工作负总责,理清思路系统改,结合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把落实整改责任具体化,精心谋划,切实组织好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整改工作。

  (三)聚焦整改重点,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天等县委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突出问题,细化为15大项39小项具体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县委结合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了137条整改任务措施,形成整改工作台账,明确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坚决整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以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限为节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承担整改任务的各牵头单位认真担负起牵头落实和综合协调职责,对照整改方案研究制定实施细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倒排时间、倒排工期,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其它责任单位主动对号入座,认账负责,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整改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截至目前,天等县整改任务已完成107条,基本完成26条,未完成4条,完成率达78.1%。

  (四)坚持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

  在真抓真改、严抓严改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深挖细查,以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为切入点,全面查摆、坚决整改全县各个层面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巡视成果运用好、巩固好。7月9日,县委召开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县委常委班子和常委个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和深刻剖析,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随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及县直属机关工委3家单位抽调领导干部组成7个工作组,深入全县13个乡(镇)、79个部门或单位联系指导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聚焦问题,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整改;截至7月15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或单位已全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我们既着眼于治标,抓住问题的要害,着力解决;更着眼于治本,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源,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根治。在制定整改方案和巡视整改清单时,明确要求充分运用巡视成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在积极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章立制,通过“废、改、立”,着力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堵塞漏洞。截至目前,天等县已完善制度26项。

二、 整改工作具体措施和成效

  (一)政治建设存在弱化虚化问题方面

1. 关于“县委班子及其成员思想不够解放,缺乏创新精神和担当勇气,破解难题方法不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主动性不够,结合天等实际自觉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平台有差距,产业优化升级转型进展缓慢,发展质量提升不够快,基础设施互通互联推进缓慢,全县经济规模和增速排在崇左市末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天等县委高度重视县委班子及其成员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创新精神和担当勇气。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新要求,结合天等实际自觉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和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平台,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大力推进产业转型优化升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奋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思想大解放活动。结合天等实际,制定印发《中共天等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方案》,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集中研讨、专家辅导、学习心得交流会和调研成果汇报会等形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创新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隆安至硕龙、巴马至凭祥(友谊关)高速公路天等段项目前期工作;依托德天瀑布景区等中越边境著名旅游景点,重点抓好借道旅游,以天等福新高速出口往德天方向为突破口,加快推进4A级天椒扶贫乐园、龙门屯民宿项目等,打造具有“一带一路”特色的精品旅游路线。目前,隆安经天等至硕龙高速公路项目正在开展施工图外业测量,县委已于2018年7月重新调整充实隆安经天等至硕龙高速公路项目天等分指挥部成员,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天椒扶贫乐园已完成项目立项、可研编制及批复、项目EPC挂网、项目开标等,预计8月底实现开工建设。龙门屯民宿项目基本完成民宿风格、结构设计;网络新设计方案已送财评;供电设计修改完成,预算已完成并送财评重新评审;道路财评已完成并下放乡镇,待选定施工单位后可进场施工;环保已完成招投标;用地预审已完成2.1585合规土地预审;新屯正在进行三通一平。下一步督促业主方尽快进场建设公区部分。三是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牛头岭风电场、东泥天等水泥产业链延长项目、东平桂鑫矿业粉体材料项目二期等重点项目建设。目前,牛头岭风电场已完成风机基础开挖4个,浇筑完成2个;进场道路毛路修整完成22km;升压站综合楼、配电楼一层框架结构开始制模,送出线路基础浇筑完成73基,组塔完成26基。四是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天等至仙桥、上映至下雷、洞良至福新、天等平尧至田东大诺等一批二级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实施一批村级公路提级改造项目,争取早日实现乡乡通二级路。目前,天等至仙桥二级公路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批复和财评报告,正在送招标文件到交通厅备案,下一步将加快施工、招投标、征地拆迁等工作,争取9月份开工建设;上映至下雷公路已完成立项批复,设计单位也进场进行外业测量,下步将加快落实前期工作单位,完成外业测量;洞良至福新二级路现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正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施工招投标工作,争取8月底开工建设。


2. 关于“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政治意识不够强,对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党组工作条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分单位分领域分系统定期开展“书记谈支部建设”论坛,增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业务水平,提升党委(党组)书记政治意识。目前共召开乡(镇)党委书记专场论坛1场,参与乡(镇)党委书记13人,开展村支书专场论坛13场,参与村支书124人,开展县直机关党支部书记专场1场,参与支部书记120多人。二是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列入今年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党委(党组)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开展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自查,并在8月初对全县党委(党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3. 关于“一些乡(镇)和县直部门存在党组织会议与行政会议合开的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大多以班子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研究决定,专门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7月19日召开全县组织系统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布置会,并开展党务知识业务培训,明确要求党组织会议内容,配备专门党组织会议记录本,将党组织会议与行政会议分开。当日,参与培训单位92个,共培训党务工作者120多人。二是认真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坚持末位表态制度,以党组中心学习为载体,明确党委(党组)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4. 关于“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基础薄弱,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能很好发挥,弱化了党在基层的领导作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列为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于2018年3月份开展统一学习,并于6月份召开天等县两新党建联席会议,学习并落实两新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同时,县两新党工委通过与各两新党组织签订责任状,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二是组织县教育局、县工商局、县卫计局等主管部门建立了统一台帐,掌握两新党建底数,目前,全县非公企业已建立党支部47个,党组织覆盖率为87.07%,社会组织已建立党支部4个,党组织覆盖率为92.86%,党组织覆盖率得到稳步巩固和提升。三是丰富党内政治生活,针对两新组织特点设计灵活、有效的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多彩支部”创建工作。四是加强示范引领,引导党组织参与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引导两新组织党员在一线发挥作用,共有5家两新组织党组织牵头领办“党群爱心扶贫超市”,200多名两新组织党员在一线岗位“亮身份,亮承诺,亮行动”。


5. 关于“县委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2016年没有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县直机关工委和乡镇党委未与下属党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落实工作存在盲点。2015年以来部分乡(镇)党委没有研究过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意识形态纳入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县委常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今年4月2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将意识形态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各基层党委(党组)与县委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各乡(镇)党委与各村委会、二层单位、县直属机关工委与下属党支部、各党委(党组)与二层单位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人。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每年对各级党委(党组)督查2次以上,到目前为止,我县分别于3月26日-27日、7月26日-27日、8月6日-20日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督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形成督查通报发至相关党委(党组),责令限期整改。


6. 关于“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基础薄弱。乡(镇)文广站、村级公共文化场所没有充分发挥宣传文化阵地作用,农村缺乏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群众文化生活比较单调,农村基层易被一些低俗文化所渗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利用2018年中央补助地方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对在春节期间开展文体活动的162个村屯进行一定的补助,丰富群众的节日生活。二是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作用,指导乡(镇)文化站每年开展免费开放活动。如组织天等镇文化站、龙茗镇文化站等结合当地民俗在“二月二”、“三月三”等传统民俗节,以民俗节庆活动,带动文化旅游发展;于2018年3月支持天等镇稻香村开展“喊泉”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保护了民俗文化。三是组织排练优秀节目,下乡开展“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题的下乡惠民演出活动。我县非遗中心今年的演出任务为50场以上,截至7月底,已演出18场。四是为传承发展提升我县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我县于7月25日至27日联合举办农村文艺能人专项培训班,为13个乡(镇)文化站人员与124个行政村(社区)的文艺骨干进行专业培训,促进村屯文艺活动的健康开展。


7. 关于“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利用纪念建党97周年契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党课活动。由县领导带头,深入到乡(镇)、村屯给基层党员上党课,目前县领导共为基层党员上党课28场次。二是组织各级党组织学习《崇左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强化贯彻落实。三是加强检查指导力度,将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纳入党建督查和巡察内容,目前共开展党建工作督查1次,通报基层党组织30多个,有效推动整改党组织30多个。


8. 关于“县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自我批评公式化,互相批评不温不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立行立改。7月9日召开了天等县委常委班子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天等县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存在问题进行认领,深化问题剖析,强化问题整改。二是开展好“谈心谈话”工作。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强化谈心交心,确保相互批评有辣味。民主生活会前,县委书记和县委常委成员逐一进行谈心谈话,各常委之间也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通过谈心谈话,常委间抛开了抹不开面子的顾虑,从工作和分管实际直接谈,达到互相提升、促进团结的目的,为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基础。三是挖掘典型案例,加大案例的剖析和责任认领。深入挖掘典型案例力度,为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提供事例依据。在召开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县委将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扶贫职能部门履职不力、易地搬迁工作推进慢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例剖析,县委常委班子对照典型查找问题,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主动认领责任,直面问题,查摆不足,深刻剖析原因,并明确整改措施和任务。四是出台《天等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进民主生活会制度化建设,提高天等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我县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出台了《天等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县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各环节工作。


9. 关于“一些乡镇党委的学习制度没有得到落实,组织生活走过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学习制度,细化“固定党日+”学习内容,将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纳入学习内容。二是继续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固定党日+”制度,从落实基本制度入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化常态化。目前全县共开展“固定党日+”活动8750场次,参与党员12000多名。三是加强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指导力度,利用党建工作督查和县委巡察,指导各单位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


10. 关于“一些临时机构抽调党员管理不到位,县乡村办、征地拆迁办长期未建立党组织,抽调党员党内生活不正常。”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开展临时机构排查摸底工作,对全县成立临时机构的进行排查,摸清党员人数,督促县乡村办、县征拆办成立党组织,目前正在完善请示手续。二是督促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委(工委)加强对抽调党员的管理力度,凡是抽调超过6个月以上的,均要求转移党组织关系,明确参与现在支部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


11. 关于“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弱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作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实施农村党组织“晋位提级创星”工程。扎实推进“星级”村党组织创建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巩固深化已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命名为五星级的7个村级党组织;提级晋星已被命名为三星级的23个村级党组织,14个四星级村级党组织;实现突破一批未被评星的78个村级党组织。整顿转化排查出的13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去年被警示提醒的1个村党总支,作为今年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的整顿重点。二是启动贫困村党组织撤换工作。根据要求,目前已完成摸底排查工作,我县共有1人符合撤换条件。三是开展争创“脱贫攻坚红旗村”活动。2017年,全县已评选出18个“脱贫攻坚红旗村”,16个“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和30名“脱贫攻坚先进标兵”;2018年上半年,继续评选10个“脱贫攻坚红旗村”。四是深化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指导各乡(镇)学懂弄通积分管理的操作流程,全县124个村(社区)党组织已开展2018年第二季度党员积分管理,参与积分的农村党员有6900多人,进一步激发农村党员干事创业热情。


12. 关于“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结构失调,35岁以下青年党员少,女性党员少。村“两委”干部老龄化,执行力不强。2017年换届后50至59周岁的村干部超过班子半数,占比51.8%。”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不能胜任脱贫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党组织书记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每个村培育2名以上村党总支书记后备人选,2-4名村“两委”干部后备人选。二是强化党员培养。开展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空白村”要求年内完成发展党员任务,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将约谈通报该乡(镇)党委书记。下发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今年预计发展农村党员108名,其中35岁以下青年党员50名。三是实施农村党员大培训工程。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大培训,不断提升农村党员综合素质,提升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今年预计开展农村党员专项培训班25期,覆盖农村党员6900多人,目前已开展农村党员专项培训班7期,参与培训农村党员500多人。


13. 关于“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形同虚设,“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理论学习走过场,应付了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党务知识大培训。举办一期全县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一期第一书记、村党总支书记培训班、一期驻村工作队员培训班,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培训课程,强化各级党务工作者抓落实水平。开展党务知识大比拼活动,开展党务知识测试实训,共印发党务知识测试卷3000多份,参与测试党员3000多名。二是召开基层党建工作通报约谈会议。通报约谈了落实“三会一课”不正常的天等镇、宁干乡、把荷乡等3个乡(镇)党委及其3个村党总支,共约谈14名相关责任人。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县委督查和巡察常规工作,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常态化。


14. 关于“县直部门、乡(镇)党建材料迎检造假现象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培训指导,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水平。按照组工干部包片联系指导党建工作制度,指导各单位做好党建材料的整理和完善,提升党建材料整体质量。二是编印统一的《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本》《支委会会议记录本》、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三是加强自查和约谈通报力度,要求各单位对本支部党建工作材料进行自查,县委8月初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对检查出来党建材料造假的单位将进行约谈通报。


15. 关于“空编空岗多。县委对激励干部爱岗敬业、干事创业的办法不多,招纳人才、选拔人才的措施不灵活,公职人员招录补充与人员外调不成比例,近三年调离天等县的干部多,人员补充不及时,影响了有些工作推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面落实《天等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刚要(2010-2020年)》,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天等县紧缺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天等县返乡创业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等政策,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和使用的软环境,目前共招聘到急需紧缺人才4人。二是加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力度。2018年,全县拟招录公务员49人,已完成面试、体检工作,目前正进行考核;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2人,其中笔试部分142名,免笔试部分(乡镇基层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20名,于7月底进行面试;拟公开招聘教师182人,已完成面试工作;拟招聘特岗教师55人,已完成面试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干部正向激励。按照好干部的标准,突出抓好干部的选拔和交流培养工作。上半年,全县在基层一线提拔重用领导干部14名;免职或调整在重点工作领域推进缓慢的领导干部6名;积极搭建干部挂职交流平台,加大干部交流挂职工作力度,通过挂职压担子,历练培养领导干部工作能力。选派6名领导干部到“两篇大文章”“四大攻坚战”项目一线挂任项目专干;选派20名领导干部到广东江门市蓬江区挂职交流;选派13名领导干部到乡(镇)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工作分队长;按照优中选优、一线培养干部原则,分别选派县级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216名、乡镇驻村工作队员64名,派遣领导干部到农村一线驻村开展扶贫攻坚工作。


16. 关于“县委对改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管理不严,对驻村工作队员管理不到位,有的工作队员不按规定驻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教育,增强纪律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教育,进一步明确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组织纪律,消除他们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引导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强化管理,完善日常监督。明确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因人而异、因人定岗”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安排,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同时加强对日常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管理。注重发挥部分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安排他们参与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重点中心工作,提高他们的荣誉感。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要求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严格履行相应的请销假手续。强化考核,健全督查机制。县委在对科级领异干部进行年度考察的同时,一并对非领导职务科级干部选行考察,了解实际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检查,对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单位管理,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二是严格管理驻村工作队员,注重人文关怀。共召开工作动员会3次,县委书记吴强在东平与驻村工作队员开展谈心谈话,各县委领导分别到所包乡(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增强对驻村工作队员的关心。强化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五天四夜”驻村制度,严格驻村工作队员“朝八晚九”指纹机签到签离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全县124个村(社区)已全部安装考勤指纹机;严格落实驻村驻夜和住在辖区村范围内制度;严格执行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公开承诺、工作岗牌上墙公开和穿戴驻村小马甲制度,全县共制作上墙驻村工作队员的承诺、工作岗位牌1311套已全部上墙,在贫困户内张贴27124份;强化追责问责,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和召回制度,截止目前,通报并集体约谈了天等镇、把荷乡、龙茗镇等6个乡(镇)党委和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等11个后盾单位,共约谈玉开积、张增飞、赵仪凯等24名驻村工作队员;撤换县民政局驻进结镇结安村第一书记覃聪;严格执行驻村工作队员与后盾单位和乡(镇)党委“三个责任捆绑”要求;严格落实工作分队长、乡(镇)党委管理驻村工作队员的主体责任。


  (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7. 关于“一些乡(镇)党委、县直部门党组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淡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天等、福新、龙茗、小山、都康、把荷、上映等乡(镇)2015年至2017年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问题的整改情况。


  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提升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全县各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建立责任考核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开展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活动,通过知识考试、党组织负责人公开上党课、电视公开承诺、年终述责述廉等多种方式,强化对全县各个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行监督意识和能力提升;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情况通报全县,对于问题严重涉嫌违纪的启动问责机制。发出通知,责成天等、福新、龙茗、小山、都康、把荷、上映等7个乡(镇)于7月10日前召开乡(镇)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深刻剖析检查,7个乡(镇)党委已经完成整改工作。


18. 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县纪委派驻机构空编率较高,监督执纪问责力量严重不足,监督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建立监督执纪协作区机制,采用抽调、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整合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书记及纪检干事等力量,克服人员不足的困境,目前各项工作能够有序推进;我县制定配套方案,按规定及时补充县纪委及派驻纪检组空编岗位的工作人员,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力量足够,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19. 关于“县委、县政府一些领导干部面对脱贫攻坚任务特别是易地搬迁任务,缺乏克难攻坚勇气,不敢啃硬骨头,不愿担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讲话精神,发扬苦干不苦熬的天等精神,凝聚发展攻坚信心和勇气。县委、县政府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精神,勇于担当,克难攻坚,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今年以来,共对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批63人次;县委书记、县长定期不定期对不愿担当不敢作为的县党政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截止目前,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

20. 关于“一些党员干部以‘做多错多,怕被问责’为借口,不敢拍板,事事请示,办事拖沓。”问题的整改情况。

  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强化干部思想教育,鼓励调动全县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给干部干事创业创造宽松氛围;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对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问责力度。今年,我县对6名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问责。


21. 关于“一些部门和乡(镇)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层层传达,不具体抓落实,导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迟缓,历次督查检查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行脱贫攻坚周协调机制,周例会、月度汇报会、半季度分析会,脱贫攻坚季季督,周监测月量化季考评,“驻村夜访”和精准帮扶网格化管理等五项制度,落实扶贫责任清单,落实责任领导和整改部门,不断传导压力,有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对于形式主义、应付了事、敷衍塞责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对待上级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的行为,严肃问责,今年以来,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案件9起。

22. 关于“运用违纪违法、腐败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少,警示教育方式单一,向社会公开通报少,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足,起不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震慑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行案件通报曝光制度,通过网络、广播、报纸、宣传栏等方式曝光案件,利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扩大受众面,提高震慑实效,今年以来,印发文件、张贴板报、开通村级廉情广播站等形式通报案件38起;编印《天等县扶贫领域典型案件警示录》,要求各党组织利用周一例会时间进行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到立屯等警示教育基地等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15场次,强化廉洁意识教育,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浓烈氛围。

23. 关于“扶贫领域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村干部在危旧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费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县纪委领导通过党校、立屯警示教育基地等平台给村屯干部上党课,强化村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廉洁履职意识;健全机制,推行县领导驻村夜访、县纪委监委班子领导包村蹲点和乡(镇)纪委书记每月走访贫困户制度,把监督执纪拓展到脱贫攻坚全流程,实现对管资金、管项目的职能部门监督全覆盖,将扶贫项目立项、资金管理、资金拨付使用、项目验收等环节全部纳入执纪审查范围,挖掘问题线索,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目前,共计发现问题线索23条。

24. 关于“一些单位存在‘微腐败’问题。有的公职人员巧立名目、虚报冒领、小额开支大额报销,有的在车辆维修、物品采购、公务接待中搞‘微腐败’。”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人员开展三公经费、公用经费专项检查活动,不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挖掘问题线索,不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紧盯节假日等时间节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表现,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件;发挥县委巡察利剑作用,我们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虚报套取、巧立名目等问题列入2018年巡察内容,严查各个领域“微腐败”问题,目前巡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为服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服务全县监督执纪审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对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力度还不够方面

25. 关于“县委、县政府政治站位不够高,存在短视问题,没有用足用好脱贫攻坚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措施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天等县委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向中央看齐,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崇左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用以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政治站位,用好脱贫攻坚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及时组织召开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相关单位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对脱贫攻坚的思想认识。7月9日,天等县委常委班子召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天等县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上,县委常委从全局高度出发,主动认领责任,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随后,县委组织部按照县委工作部署组织全县13个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陆续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解决领导干部脱贫攻坚站位不高、存在短视思想等问题。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吃透扶贫政策。7月6日,召开第26次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重要批示精神的督查通知》《王可部长在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项目推进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的讲话》等文件精神,县委班子成员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同时组织全县各级干部加强学习中央、自治区以及崇左市关于扶贫工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把握各级扶贫相关政策,结合天等县实际学透学深,增强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的必胜信心。三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2018年6月26,召开天等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月度汇报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对龙州县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批示,深入总结分析今年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下半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7月6日,召开第26次县委常委会议,再次研究部署全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26. 关于“存在短期行为,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产业发展规模比较小,在因地制宜的谋划、引导、培育特色产业方面做得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自治区、崇左市2018年产业工作要点,立足我县实际情况,明确了2018年产业扶贫的总体思路、工作重点任务。并重点开展筛选2018年脱贫摘帽项目的入库、招投标、财评工作,目前已选定36个项目,发改部门批复立项35个,申请基础设施专责小组项目入库14个。二是按照自治区产业指导组要求,重新遴选出我县“5+2”特色优势产业。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屯实际,确定我县“5+2”特色产业,具体“5”个主导产业为:优质稻、茄果类(辣椒)、牛、鸡、猪,“2”个自选产业为糖料蔗和桑蚕。全县贫困户26281户,“5+2”特色产业覆盖18006户,覆盖率68.51%。截止目前,我县的优质稻、辣椒、糖料蔗产业覆盖率已基本达标。三是扶持培育“3+1”特色产业。立足各个贫困村实际,结合产业发展长短期限、农业间套种植、立体种养及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种养习惯等,精准优选贫困村“3+1”特色产业,合理制定产业三年发展方向、模式、重点和规模,确保村级“3+1”产业稳定发展,达到区级验收标准。四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引进龙头企业,发展适度规模生产,强化产业支撑力。坚持以贫困户为核心,通过引进广西扬翔集团等8个龙头企业,结合当地的有利条件,采用“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按照公司统一标准,建立产业发展带动机制。引导承包土地向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增加贫困户财产性收入,着力解决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问题。五是加大力度,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311家,家庭农场有41个,覆盖全县54个贫困村,覆盖率达100%。


27. 关于“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少,贫困户自我造血功能较差,创收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村屯开展培训意向调查摸底,对有培训意向的建档立卡劳动力进行登记,为下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做好准备。二是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就业培训政策,让有培训意向的贫困户及时知晓最新培训政策和信息,引导和鼓励农户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三是通过县扶贫办、县农业局、县水产局、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保证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并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增强贫困户自我造血创收能力;目前已开展培训11期,共1089人。四是组织区级科技特派员10名及县级科技特派员13名共23名到各自所服务的贫困村进行实地服务,每人每月服务不少于1次,计划每个月开展1期50人次的技术培训。目前,已完成培训3期,共培训187人次。五是开展“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会员、农村党员、农户、贫困户、业务联系户开展培训。目前,已完成培训3期,共300人次。

28.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帮扶服务跟不上,返贫风险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我县已出台《关于印发天等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到户政策明白卡的通知》、《关于印发天等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天等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等三份协议的通知》、《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后续扶持政策文件,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文件精神把握和落实好后续扶持工作有关政策,开展后续扶持工作。同时,认真贯彻“三个一”政策,扎实做好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确保搬迁群众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二是全面开展搬迁群众劳动力调查、培训服务等扶持的前期工作,确保每一个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据统计,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共计5143人,其中意向参加培训的共计256人。下一步,将针对256人培训意愿开展相关培训。三是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在县城就读工作方案,妥善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就读,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子女教育就学问题。四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移民搬迁专责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若干问题解答(二)的通知》(桂移民组发〔2017〕2号)文件精神,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户籍管理工作,解决搬迁户就业后顾之优。

29. 关于“村集体经济增收困难,县委、县政府对发展村集体经济不够重视,指导不力,全县124个行政村中,有75个村没有集体经济收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推进会,吴强书记亲自研究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并对肉牛养殖等产业做了重要指示。年初以来,县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共召开了8次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大力推进《统筹涉农资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落实好涉农资金5750万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着重抓好在县城购买商铺物业、与企业合作在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与企业合作发展金鸡产业项目等,截目当前,天等县54个贫困村中,每个村都有了财政资金直接投入的150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保证每个贫困村2018年都有5万元以上集体经济收入。
30.关于“动员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不扎实。全县无固定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203户中,只有230户已签订搬迁协议,尚有1973户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搬迁,也无力自行建房,县委、县政府缺乏有效解决措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做好摸底筛查工作。截止2018年7月,我县国扶系统中的全县无房、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共913户3037人,其中已申请易地扶贫搬迁的无房、危房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128户485人;对于余下的785户,我县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到位,并在尊重贫困户的意愿前提下,动员贫困户通过借助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或危房改造政策解决其住房保障问题。二是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根据2018年6月4日天等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和2018年7月3日天等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我县要求各乡(镇)立即组织开展本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勾选及搬迁户缴纳自筹金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到户政策明白卡》小册子等方式,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率,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贫困户参与易地扶贫搬迁的积极性。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着力推进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我县于2018年6月14日—15日分成3个督查组对各乡(镇)开展动员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缴纳自筹金工作情况和政策宣传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落实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强化入户动员工作,确保全县无固定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

31. 关于“没有完成年度搬迁任务。2016、2017年自治区下达给天等县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为13734人,签订协议的只有2299户9866人。截至2018年4月24日,缴纳自筹资金的只有983户4590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各“八包”领导小组、各乡(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勾选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县(市、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的批复》(桂发改移民〔2018〕820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区同意调减我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规模后,现我县2016年、2017年调整后的搬迁规模为9726人,其中2016年搬迁任务数为1033人,2017年搬迁任务数为8693人。要求各乡(镇)要再次对本乡(镇)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务必扎实、圆满完成本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勾选工作,确保本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无误。二是及时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户自筹金缴纳工作,做到不落一户、全覆盖地进村入户宣传动员,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取得成效。目前,全县已缴纳自筹金的共计1919户8826人。三是全面动员搬迁户搬迁入住,确保完成年度搬迁任务。制定印发《天等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专项活动月工作方案》,明确完成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实行搬迁对象户“一对一”搬迁结对动员措施。压实各级责任,制定搬迁户动员入住“四级联动”责任表,要求动员责任人一对一动员搬迁户搬迁入住。并于7月31日召开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专项活动月动员大会,随后,县四家班子领导到挂点联系的乡镇再次开展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抓好搬迁对象户搬迁入住工作,力争用一个月时间彻底扭转我县易地扶贫搬迁进度慢的局面。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为搬迁户发放钥匙1106户,水电开户825户,搬迁子女入学报名278人。

32. 关于“资金风险问题仍然严重。2017年全县小额信贷资金被集中投放到民营企业,数额大、收益低、无担保,存在投资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合作协商工作,2018年3月8日和7月13日我县组织县财政局、妇联、金融办、人民银行、农商行等有关单位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商讨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相关工作,解决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中遇见的难题;二是加强委托经营主体的监管,加强对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15日已发放采取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户贷企用方式的扶贫小额信贷经营主体监管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委托经营主体进行检查,每年组织检查不少于2次。2018年3月12日我县已对委托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第一次监督检查工作,各委托经营主体目前经营状态基本稳定,均能按照协议给予入股贫困户分红;三是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相关制度,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印发《天等县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工作的流程、风险的防控及处理方式等条款,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四是加强风险补偿金核实工作。为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坚强保障,我县设立了充足的风险补偿金,截止2018年6月30日,我县风险补偿金专户余额共1643.50万元。


33. 关于“资金支出进度滞后问题仍然存在,‘资金等项目’问题改观不大,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项目库建设工作,我县印发了《天等县“十三五”扶贫项目库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扶领办发〔2018〕13号)文件,各项目责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完成2016年、2017年已实施的项目及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申请入库材料上报,基础设施专责小组汇总并完成拟入库项目初审。通过层层筛选,制定《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摘帽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5号),完善项目计划1693个,计划投资48151.52万元。为进一步提早谋划我县脱贫摘帽建设项目,不断充实我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增加项目库储备项目,6月中旬,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按照项目工作有关要求,筛选出2019、2020年脱贫摘帽项目上报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列入项目库A库。7月上旬,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按项目类别进行分类并行文将项目清单发往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由县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可行性进行预审,要求于2018年7月25日前完成项目预审工作。二是我县积极吸取工作经验教训,高度重视扶贫项目前期工作。针对部分项目没有做好设计、预算、财评等前期准备工作的问题,县基础设施专责小组及时组织跟进,督促推进脱贫摘帽项目建设。三是针对资金支出明显滞后的问题,县政府于2018年2月24日、3月9日、3月19日和5月24日、6月13日、6月29日,分别召开统筹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汇报会,统筹盘点每个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和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对实施难度大或实施不了的项目资金进行清理,统筹用于其他可实施和急需实施的扶贫项目。实行资金进度通报制,从4月份开始,我县每月对财政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支出进度情况进行通报。四是积极开展各种财政扶贫资金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检查工作。5月3日至5月7日,从县财政局及扶贫办、审计局中抽调12人组成3个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对13个乡(镇),17个县直单位2017年至2018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6月20-22日,我县又组织了两个督查组,分别到各相关单位、乡(镇)进行督查,主要了解和掌握相关单位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支出情况,督查各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支出。

  (四)扫黑除恶社会立体防控体系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4. 关于“县委、县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县政府每季度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第一、第二季度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3次;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落实了专项经费。二是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三是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分析会、推进会,分析研究和部署全县扫黑除恶工作。目前,我们已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工作分析会8次,召开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2次。四是县委组织人员定期到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督查,并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县委巡察工作内容,对发现存在问题,通过通报、约谈等形式促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截止目前,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督导工作2次。

35. 关于“县委、县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不够,氛围不浓,发动社会群众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全县每个乡(镇)在辖区交通要道设立2个扫黑除恶固定宣传牌,各村(社区)喷绘1条以上扫黑除恶固定标语。二是全县设有电子显示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天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三是充分利用《今日天等》、《广西法制日报》、《左江日报》等党报党刊和天等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如利用县电视台滚动字幕24小时播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利用广场、车站、宾馆、医院、金融部门的电子广告屏幕滚动播出《“扫黑除恶”人人参与,发现以下十种黑恶势力请马上举报》相关内容, 公布涉黑涉恶的举报电话。县委政法委注册开通的《椒乡政法》微信群第一时间推送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和典型案例。四是充分利用各种民俗节日,开展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拓宽了宣传渠道,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县共悬挂扫黑除恶的宣传标语横幅1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基本达到全县全覆盖,基本做到全县境内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6. 关于“社会立体防控体系建设还比较薄弱。人防、物防建设不够完善,技术防控建设总体水平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人防方面:进一步完善街面巡逻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部位、路段的巡逻防范,有效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党员治安服务队、“十户联防” 、“一村一警务助理”和综治网格员的作用,强化农村治安巡逻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安保工作,全面落实安保人员,配备防爆盾牌、警棍等安保设备。搭建治安防控跨区域协作平台,加强与相邻县(市、区)的沟通协作,增强防控整体实效,第二季度以来,我县分别与大新县、德保县、田东县、隆安县进行交流协作。二是在物防方面:组织督导组深入各有关单位督促全面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加快完善围墙铁丝网、防护窗、防盗门、照明等安全设施。三是在技防方面:积极争取加大“雪亮工程”项目和公安“天网”工程的投资力度,实现全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达到乡、村、屯全覆盖。2018、2019年,我县计划建设13个乡镇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共享平台数据处理系统和综治平台数据处理、存储系统及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建设384个点位,其中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建设384个点位,分布在13个乡镇和23个重点村(社区)。红外摄像枪机370个,红外摄像半球13个,高清摄像机1个(台),项目总投入749万元。目前,项目正进入招投标阶段,力争2018年年底完成13个乡镇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共享平台数据处理系统和综治平台数据处理、存储系统建设任务并联网运用,2019年底前完成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建设384个点位建设任务并联网运用,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

37. 关于“社会立体防控体系建设还比较薄弱。有关职能部门对外出务工人员在传统节日返乡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不断拓宽信息获取渠道。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一村一警务助理”、农村留守党员服务队和专业巡逻队的作用,及时掌控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线索,进一步提高快速打击能力。二是加强公安值班备勤工作。我县组建了一支30人左右的应急处置队伍,24小时全天候待命,一经发现有参与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的,立即处置。

38. 关于“对非法高利贷、非法集资等恶势力行为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对非法放高利贷、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使广大群众能轻易识别非法高利放贷、非法集资等犯罪手法,提高防范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收集,提升搜集非法集资的情报信息能力。积极开展预防工作,网上、网下广泛搜集非法集资的情报信息,提升预防和发现犯罪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打击。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协调,建立健全防范协作工作机制。由公安机关牵头,各部门积极协作,积极排查掌握社会资金需求,互通情报,建立健全预防打击机制,形成防范合力,达到“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四是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提升快速处置非法集资案件能力。制定舆情管控预案,加强网上信息监控和舆论引导,适时公布案件侦办情况,正确引导社情舆情,使之不信谣、不传谣,掌握工作主动权。

39. 关于“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监管,没有形成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的工作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骨干教育管理工作,防止滋生黑恶势力发展。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管理机制,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为重点,把教育提醒细化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函询、责令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等组织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党员干部早教育、常提醒、防未病,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对权力的监管、约束,有效防止滋生黑恶势力“保护伞”。二是规范管理、强化监管,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规范工程发包、集贸市场、征地拆迁、扶贫资金、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形成规范管理,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政法干警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政法干警司法执法能力。组织我县政法部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政法系统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斗争为契机,充分利用周一理论学习例会、专题研讨会、“固定党日+”、微信公众号和QQ群推送等载体,掀起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活动热潮,通过学习,全县广大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杜绝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三、 下一阶段推进整改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把“四个意识”根植内心、付诸行动、见诸成效,坚决落实“两个坚决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政治警觉和政治清醒,确保政令畅通,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全面彻底整改。

  二是强化巡视成果的应用。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不留死角、不留尾巴。特别是围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补救措施,注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使整改工作成为推动落实、改进工作、促进提升的过程,切实把本次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县委常委会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汇总评估全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整改总结,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并就持续深入做好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对尚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实行月报周报制度,实时掌握巡视整改工作进展。

  四是加强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由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抓督查落实,县委督查室牵头,对重点任务、重点事项以及整改推进滞后的乡(镇)和单位开展专项督查,跟踪问效、持续督办。对推卸责任、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以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坚决维护自治区党委巡视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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