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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四新一机制”有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来源: 黄丽兰 农绍届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2 12:33:26 分享按钮

  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出台后,广西天等县干部积极转变作风“接地气”;简化会风推“素颜”,走村串户“话良策”,贴近群众“解难题”,工作中处处透出一股节俭之风,转作风转出喜人新气象。
    新落实:“八项规定”见行动
    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出台后,广西天等县立即组织干部学习并及时出台《天等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作出8个方面28条规定,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召开专题学习会领会、掌握其内涵。截至目前,全县13个乡镇党委共召开专题学习会36次,县直各单位共召开专题学习会166次。
   天等县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天等县绩效管理考评内容》和《天等县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相关规定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相关规定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与各乡镇各部门的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新变化:转变作风“接地气”
    2月27日至28日,天等县纪检部门组织住建、国土、教育、民政、林业等县直部门到进结镇民元村和驮堪乡驮堪村开展信访活动,两天时间共接受群众来访200多人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34件次,移交相关部门协调处理26件。这是天等县干部转变作风“接地气”,深入基层解难题的一个例子。
    细节事关成败,务实赢得民心。今年,天等县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抓手,深入开展“访民查廉百村千屯万户行”和干部下基层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活动,规定机关干部至少要与一户生活困难群众结成对子,帮助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并结成“亲戚”长期联系,定期走访慰问,每月到挂点联系村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为了畅通群众诉求,该县开通乡、村两级群众“信访阳光诉求室”,建立“大小信访工作站”,充分利用网络问政平台等,畅通民情、民意反映渠道,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今年3月27日,驮堪乡贤民村育屯村民通过“天等县阳光效能网络评议板块”反映该屯村民饮水困难的诉求。收到诉求后,该县纪委将问题移交给相关部门,不出10天,贤民村育屯的饮水问题得到解决。
    “政府处理得很快、很好,非常满意!!”这是该问题发布人于4月3日对该问题处理的评价。
    新气象:简化会风推“素颜”
    2月20日至21日,天等县召开县人大、政协两会,会场布置简朴,不再悬挂或张贴欢迎标语,不制作背景板,2天半的会议减缩为1天半,就餐一律采取自助餐,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
    天等县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减少压缩各类会议活动和各种文件,能不行文的文件尽量不行文,能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确定每月第一个工作周为无会周,明确除法定性会议和涉及全局的重要会议外,一般一次会议不超过1个小时。据统计,今年以来至5月底止,该县县党委精减会议23个,节约开支18万元,精减文件、简报79件;县政府与上年同期相比精减文件、简报16件;县直部门精减各类会议38个,节约开支近2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发文、简报62个。
    该县严格规定公务活动中接待不规范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1至5月,共接待来宾64批次582人,接待批次同比下降12%,接待人数同比下降38%,接待费同比下降41%。
    “以前干部忙开会、忙应酬,现在主动深入基层帮群众解难题了,真正做到亲民为民。”天等县都康乡伏德村支书冯兰贵深有感触地说。
    长效机制:力克阵风走过场
    天等县研究制定了《天等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天等县加强公务活动管理有关规定》、《天等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优化经济环境的规定》、《天等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和问责暂行办法》,真正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制定了《天等县关于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有关规定》,提倡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干部行为。
    该县纪委分3组不定期暗访,以不打招呼、不要陪同、不提前告知的方式进行暗访。坚持“一月一查一通报”制度,对违规行为给予通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得以真正落实。

 
编辑: 覃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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