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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多措并举为案件审理质量装上“双保险”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28 00:00:00 分享按钮

  “你们移送的覃某案件,没有形成完整稳固的证据链,不能排除合理怀疑,请你们及时补证!”这是天等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赵彩金对向都镇提审案件的回复。

  2019年以来,天等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确保案件办成铁案。

  乡案县审,确保精确指导。积极主动指导乡镇纪委书记及派驻纪检组进行案件审查中的程序与实体,并督促他们及时将案件材料报送案件审理室进行“乡案县审”。2019年以来,共对乡镇、派驻纪检组立案审结的50个案件开展指导工作并出具审理意见。定期从各乡镇、派驻纪检组抽调人员到审理室跟班学习,提高实践能力。通过发放审理小册子、审理室微课堂培训,推动基层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自我体检,严格落实整改。对2013年至2018年全县办结案件615件开展“回头看”,对案件质量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自查自纠中发现存在处分决定执行问题的案件15件,违规发放奖金共计107439.4元。截止目前,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追回违规发放奖金10万余元。

  优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编印了新的《办案手册》发给各纪检监察室,重新统一优化了签批流程和文书,完善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处分宣布回访等程序,为案件质量提升提供了坚强基础保障。去年以来,全县共审结案件141件,无申诉复查案件。

  交叉检验,提升案件质效。为促进审查和审理沟通,防止查审要求脱节,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能力和案件质量,该县实施集中交叉审理。每月10日至15日从审查调查协作区、各乡镇纪委书记中挑选人员到案件审理室对当月移送审理案件进行集中交叉审理,对具体案件进行全案审核,就案件违纪事实构成、定性是否准确、笔录是否规范、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逐一进行审核,通过办案人员集中交叉审理,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升的目的。(天等县纪委监委 黄珍兰 赵彩金)

 
编辑: 潘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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