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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法院:“六公开”积极推进“阳光司法”

来源: 天等县法院 肖力文 王荣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22 11:38:46 分享按钮

  为进一步提高司法民主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廉洁,天等县法院全面推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规范信访窗口,实现立案公开。该法院积极完善立案信访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须知和廉政监督卡。
    二是实行全程录像,实现庭审公开。该法院实行网络庭审直播,只要轻轻一点,整个庭审过程出现在眼前。开庭、宣判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刻录,并及时将数据刻成光盘存档。同时抓好档案公开查询工作,方便相关人员按照规定查阅。
    三是规范管理,做到执行公开。该院对立案、送达法律文书、财产调查、控制、转案、强制措施实施、异议移送审查、执结期限等各个阶段规定了严格的流程和时限要求,并向当事人全程公开执行过程和执行进度,确保执行结案及时、规范和准确。
    四是以人为本,做到听证公开。对一些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争议大以及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五是设立公开栏,实现文书公开。该院通过外网设立文书公开栏目,严格按照上级法院有关规定,除依法不允许上网公布的文书外,各类案件公开宣告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
    六是以信息为载体,实现审务公开。通过编写《简报》和网上发布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以及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其他管理活动情况。通过便捷、有效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重要研究成果、活动部署等。
 
编辑: 天等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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