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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护航精准脱贫

来源: 崇左纪检监察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1-02 00:00:00 分享按钮

  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是纪检监察机关议不容辞的职责使命。今年以来,龙州县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重点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挥霍浪费、长期滞留、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本文以龙州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对策。


一、 基本情况


  龙州县地处桂西南边陲,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全县总面积2317.8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27个行政村(社区),其中贫困村47个、贫困户14018户、贫困人口50828人,贫困发生率23.92%。2016年,全县减贫2405户9559人,贫困发生率降低至19.42%,目前全县仍有贫困人口11565户41165人,是2017年全区计划脱贫县份中唯一一个国定贫困县。


二、 当前扶贫领域存在的主要违纪问题及表现


  2017年1-9月全县共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5件,初核55件,立案35件。通报11期24起39人,对22名履责不力干部进行指名道姓的通报和问责。


  从当前扶贫领域中反映和查处的问题来看,“最后一公里”是主要风险点,乡村两级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频发。涉及危房改造和生态公益林“0至3公里”补助等涉农资金审批、发放环节的违纪问题最为集中,历年违纪问题存量呈突显趋势;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一些基层干部落实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治大局意识缺失,认为脱贫攻坚工作是上级的事、领导的事,是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从而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


  一是组织纪律涣散,不作为、慢作为。一些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往往以本单位工作繁重为理由,进村入户开展工作搞蜻蜓点水、走马观花,对贫困户家庭情况不了解不熟悉,对贫困户的帮扶措施不到位,面对督查组的检查,一问三不知,等等。反映出一些帮扶干部对扶贫工作不愿为、不上心,心存抵触。如查处的县法制办原副主任段某作为驻村工作队员,长期不驻点开展工作,不配合委党、政府开展扶贫工作;县民族中学教师宋某在扶贫工作中发表不良言论,对当地党委政府指出的帮扶手册填写错误,长期不整改,对扶贫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是责任意识欠缺,履职履责不力。一些单位领导、村屯工作组领导,在推进扶贫工作中,没有履好职尽好责,没有管好自己的所负责的“一亩三分地”,对村屯情况不熟悉不掌握,对贫困户家庭情况不了解,对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服刑人员、财政供养人员等应一票否决未否决违规列入贫困户的情况发生。如金龙镇党委委员李某,作为政府包村工作组的领导对所负责的贵平村贫困户村屯两级评议会指导不到位,对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出现了退休教师被列入贫困户的情况出现,表现了部份同志履职不尽责。


  (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一些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中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仅欺上瞒下,优亲厚友,甚至向群众“吃、拿、卡、要”,此类案件占扶贫领域案件的50%以上。


  一是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在低保发放、危房改造等工作中,部分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和经手申办的职务便利优先照顾自已的亲朋好友,有的甚至利用手中的权利违规审批。如:上降乡纯仁村委委员、治保主任陈某在原有住房稳固的情况下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其将原平顶房后面的旧房推倒后新建了一栋面积为5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平顶房,违规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逐卜乡原副乡长黄某利用手中的危房改造审批权利,为他人多次违规审批获得危改补助资金4万多元,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一些镇、村干部利用审批权,违规收费、索要好处。如:龙州镇已退休干部蒙某,利用担任包村工作组长的工作之便,两年内就向20多户农村危房改造户以“保证金”的形式索要“好处费”达4万多元;龙州镇镇秀村原材委主任李某以“打借条”的形式向危改户索要“好处费”9000元,还有的审批一户就提出索要宴请等等。


  三是挤占侵占,违规挪用。公态公益林补偿基金作为村屯集体资金,是推动村屯集体公益事业发展的。一些村屯干部利用管理村屯集体财产之机,打起了集体财产的主意,违规挪用。如:武德乡保卫村原村委治保主任谭某利用担任保卫村下布屯队长的职务便利侵占其经手管理的下布屯生态公益林资金近29327元归为个人使用;彬桥乡红岭村丈梯屯二组组长黎某长期不公布屯集体财务收支,未经群众同意,以为集体事业为名擅自挥霍集体资金22255元用于个人吃喝,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
 

三、 当前扶贫领域存在违纪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主观思想“出轨”,精神“缺钙”。一些乡镇或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不敢抓不敢管。一些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本单位联系负责的村屯扶贫工作不上心,甚至还心存抵触,思想观念没有转变,责任意识不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大好的扶贫政策落实打折扣。一些党员干部,在这场脱贫攻坚战中,纪法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对上级的要求不以为然,阳奉阴违,没有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缺乏为民服务的意识,个人私欲膨胀,把手伸向扶贫领域资金这块奶酪,损害群众利益。


  (二)客观制度“不密”,监督“乏力”。脱贫攻坚工作繁重,面广量大牵涉人员和资金较大,虽然已针对帮扶人员、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出台相关制度,但相对脱贫攻坚这项系统工程,制度还不够完善,有些还缺乏操作性,没有形成较为系统的管理制度,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一些涉及扶贫领域的涉农部门没有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责任,没有制定落实扶贫政策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没有加强扶贫政策、资金、项目、物资的监督和检查,没有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漏洞、及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监管流程,导致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缺失,使违纪分子得以钻空子,攫取国家扶贫资金。


四、 整治扶贫领域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打赢脱贫攻坚战,既要上下齐心、精准发力,又要画出纪律“红线”,架起纪律的“高压线”,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用在刀刃上。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不断加强廉洁教育,从思想和精神补好钙,还要运用好“四种形态”,把握好监督执纪问责“利剑”,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两个责任。要把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列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工作内容,把查处扶贫领域出现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把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列为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号工程”抓紧抓实。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对扶贫领域出现的政策执行不力、失职渎职、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保驾护航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形成层层部署、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力度、出成效。


  (二)深化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党规党纪教育在前,强化责任落实,通过“三会一课”“固定党日+”学习教育等对党员、干部进行广泛深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树立勤廉榜样,以身边的先进事迹教育干部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促动社会风气良好发展,增强想干事、干成事的干事创业信心。


  (三)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篱笆”。扎紧制度“篱笆”,是铲除腐败土壤的一剂“良药”,各级机关要针对扶贫领域问题的高发多发区域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通沟协调机制,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强化公开,建立健全扶贫工作公告公示制度,使每个扶贫政策、每一项扶贫资金都在阳光下公开运行,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执纪问责,持续敲响“警钟”。拓宽监督举报平


  台,加大接访和巡察力度,全面摸排问题线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层层开展约谈,早招呼、早提醒。紧盯重点关键环节,实施精准有效监督,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关键少数”案件要做到“严查、快办、快结”,以“零容忍”的态势,向违纪行为“亮剑”。持续强化典型案例的的通报曝光力度,把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扩大震慑效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不敢腐”的舆论氛围。
 

 
编辑: 黄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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